本报讯(记者陈洪镔、通讯员林养植、朱泽辉)近日,金平警方经缜密侦查,破获窃取客户信用卡信息,盗刷或套现其中存款的系列诈骗案件,抓获团伙成员3名,查破信用卡诈骗案40宗(已查实17宗)。
今年年初,金平公安分局辖区内连续接报11宗信用卡被人盗刷案件,被盗金额从1000多元至10000多元不等,累计金额达8万余元。金平警方迅速成立由刑警大队、经侦大队和金砂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开展侦查。
专案组经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发现,被盗刷的信用卡持卡人案发前都曾到市区金新路119号嘉悦华园16栋一商行刷卡消费过。专案组锁定这一重要线索,对该商行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行是2010年12月25日正式营业,2011年1月31日前后关门停业。种种迹象表明,该商行存在作案的重大嫌疑。据此,办案民警经调查该商行POS机开户资料,发现该商行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POS机开户和建设银行的账户都是以黄某国的身份证登记,并于2010年12月13日办理开户手续,同年12月25日开始营业。经核对,自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31日该商行一共有近百张银行卡在该POS机刷卡消费,且被盗刷的银行卡消费均在该商行POS机储存有记录。
在随后的侦查中,该商行铺面业主肖某伟反映,该铺面承租人名叫吴涛,民警又发现吴涛身份系伪造。而该商行的店长南澳县人黄某国去向不明,查找黄某国就成了该案能否突破的关键。
随后,专案组民警在南澳县找到黄某国。经查,黄某国反映该商行实际操作者是吴涛及一叫林彬的潮汕籍男子,同时提供了他们盗取顾客银行卡内资金的有关证据。由于吴涛及林彬的身份均系伪造,且两人案后下落不明。侦查工作一时处于停滞。
为突破侦查瓶颈,专案组从掌握的蛛丝马迹入手,层层剥茧,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在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终于查明吴涛的真实身份叫卢某彬,林彬的真实身份叫陈某斌。今年3月23日,专案组在广州、深圳、汕头、潮州四市警方的配合支持下,在潮州市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卢某彬(男,41岁,潮州市人)。4月9日在深圳抓获提供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尹某岗(男,湖南省人)。4月18日在广州抓获同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斌(男,潮州市人),缴获作案工具一批及作案用的伪造银行卡40多张(经查实,其中已复制好的21张),人民币1.85万元等赃款赃物。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斌、卢某彬供认事前密谋策划合伙在汕头开设好厝边便利店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复制顾客银行卡窃取卡内钱财的犯罪事实。目前陈某斌、卢某彬初步交待作案约40宗,已查实17宗,案值人民币12万多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一、给银行卡设置消费密码;二、消费过程中银行卡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让犯罪分子有窃取银行卡资料的机会;三、在POS机输入密码的时候尽量将POS机转移原商户放置的位置,杜绝犯罪分子通过针式探头窃取银行卡消费密码;四、在POS机输入密码确认时尽量用东西遮挡住,不让密码外泄;五、商户在办理顾客刷卡业务时,应校对银行卡号码同存根联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如发现有被盗的现象,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