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便利店利用顾客购物刷卡之机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然后复制顾客银行卡窃取卡内钱财共12万多元。近日,金平公安分局侦破了这一新招法的信用卡诈骗系列案,抓获卢某彬等3名嫌犯,缴获作案用伪造银行卡40多张、笔记本电脑、读卡机及人民币1.85万元等物品一批。
信用卡存款不翼而飞
今年1月27日以来,金平警方辖区连续接报11宗信用卡被人盗刷案件,其中金砂派出所接报8宗,被盗金额从1000多元至10000多元不等,累计金额达8万余元。案件发生时恰逢岁末年初,而且是发生在短短的几天内。
金平警方随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调查,专案组发现,上述11宗案件受害者持有的银行卡均没有发现丢失或被别人借用,卡内存款均是在持卡人没有消费或提取现金的情况下被他人消费或套现。据此,专案组民警在对大量案件材料进行核对后,发现这些银行卡被盗刷的地点分别为揭阳、梅州等地商铺。
可疑好厝边浮出水面
侦查中,民警发现被盗刷的信用卡持卡人案发前都曾持卡到汕头市区金新路嘉悦华园某栋好厝边便利店刷卡消费过。于是,专案组锁定这一重要线索对该商行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行是2010年12月25日正式营业,2011年1月31日前后关门停业。种种迹象表明,该百货商行存在盗取顾客银行卡资料、伪造别人信用卡消费、提现的重大嫌疑。
据此,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对该商行的相关证件及银行账户情况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对该商行经营者身份进行核实。经对该商行POS机开户资料调查,发现该商行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POS机开户和建设银行的账户都是以黄某国的身份证登记,并于2010年12月13日办理开户手续,同年12月25日开始营业。经核对,自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31日该商行一共有近百张银行卡在该POS机刷卡消费。被盗刷的银行卡消费均在该商行POS机储存有记录。
在随后侦查中,该商行铺面业主肖某伟反映,该铺面承租人名叫吴涛,民警又发现吴涛系伪造。而该商行的店长南澳县人黄某国去向不明,查找黄某国就成了该案能否突破的关键。
环环紧扣揪出作案嫌犯
随后,办案民警在南澳县找到黄某国。经查,黄某国反映该商行实际操作者是吴涛及一叫林彬的潮汕籍男子,同时提供了他们盗取顾客银行卡内资金的有关证据。由于吴涛及林彬的身份查证后均为伪造,且两人案后下落不明。侦查工作一时处于停滞。
在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支持下,专案组终于查明吴涛的真实身份叫卢某彬,林彬的真实身份叫陈某斌。2011年3月23日,专案组在潮州市抓获了信用卡诈骗嫌疑人卢某彬(潮州市人)。2011年4月9日在深圳抓获提供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尹某岗(湖南人)。2011年4月18日在广州市新港西路某号602房抓获同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斌(潮州市人),缴获作案工具读卡机4部,读写机3部,作案用伪造银行卡40多张(经查实,其中已复制好的21张)以及用于读取、复制顾客的银行卡的笔记本电脑1部,储存顾客银行卡资料的U盘1个、电脑主机1台,人民币1.85万元等一批赃款赃物。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斌、卢某彬供认事前密谋策划合伙在汕头开设好厝边便利店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复制顾客银行卡窃取卡内钱财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待其作案工具系由尹某岗提供的。随后,专案组在陈某斌的手提电脑及电脑里清理出共65条顾客的信用卡资料。目前陈某斌、卢某彬初步交待作案约40宗,已查实17宗,案值人民币12万多元。现陈某斌3人均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示:
结合银行卡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越来越频繁的情况,警方也提醒持卡人要多加注意:给银行卡设置消费密码;消费过程中银行卡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让犯罪分子有窃取银行卡资料的机会;在POS机输入密码的时候尽量将POS机转移原商户放置的位置,杜绝犯罪分子通过针式探头窃取银行卡消费密码;在POS机输入密码确认时尽量用东西遮挡住,不让密码外泄;商户在办理顾客刷卡业务时,应校对银行卡号码同存根联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如发现有被盗的现象,请及时报警。
本报记者林子海林鹏通讯员朱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