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晓丹郑于蓝见习记者杨立轩)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本月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记者日前走访了我市多家楼盘,发现一房一价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日前,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某楼盘位于龙眼路的售楼处。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楼盘只剩两套复式商品房。记者看到,该售楼处在一处不显眼的位置贴有在售两套复式商品房的价格信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面积单价和总价,但未公示代收代办收费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等其它信息。记者注意到,该售楼处公示的两套商品房的价格信息最后更新日期为1月17日。对此,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两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目前没有变动,仍按照此前公示的价格进行销售。
随后,记者来到汕樟路另一楼盘的售楼处,该售楼处并无公示商品房的相关价格信息,而是采用口头叫价。当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该楼盘顶楼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商品房价格时,工作人员随即报出一个价格。现在不是得实行‘一房一价’吗?对于记者的提问,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报的价格就是实价。记者又走访了位于长平路和中山路两个楼盘,两处楼盘均无执行一房一价的公示。
采访中,不少市民谈到,目前商品房销售的价格并不透明,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遏制房地产开发商任意涨价,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督,使新规能得到有效执行。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一旦发现开发商违反一房一价规定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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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
一房一价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或手册,公开与房屋有关的价格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开的价格要严格执行,商品房可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