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洪镔实习生赵超)记者获悉,为在全社会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我市将组织开展汕头爱心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爱心慈善奖将设立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三类奖项,不限定名额,按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集体和人数予以表彰。
据介绍,汕头爱心慈善奖推荐对象条件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以捐款、捐物或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我市慈善公益活动,贡献突出的单位(含社会组织)和个人(含海内外乡亲、港澳台人士)。其中,对于推荐作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候选对象的个人和单位,要求在限定时间跨度内至少捐款在100万元以上(含实物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