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洁报道:记者昨天从市路桥收费处获悉,4月27日凌晨起,外地车辆通过高速公路进入汕头境内,被收取次票通行费的外地车辆,如24小时内多次出入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将不再收取次票。
据了解,今年初汕头市两会召开期间,市政协港澳委员吴哲歆递交议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通行费的工作方案,市政府及交通部门对此予以重视,经半年来的酝酿,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和路桥收费管理处的优化方案获得汕头市政府的批准,决定自4月27日起,对从汕头境内高速公路出口进入汕头市的外地车辆收取一次次票通行费后,该车24小时内如多次从境内高速公路进出,不再收取次票通行费。此外,已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缴交次票通行费的外地车辆,在24小时内途经汕头市境内第一个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收通行费。据悉,我市是粤东地区各市率先推出这一次票代收新举措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