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戎铁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义君主持召开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水、彭石沛、陈广周、陈继炮、陈孙及秘书长马碧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样新,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治安发展势头良好,出色完成了第16届亚运会帆船赛和第七届世界惠州恳亲大会的安保工作。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专项工作的报告》和《关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和通过了《<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审议意见>(草案)》、《<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和《<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我市应重视加强社会治安整治,为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进一步健全“三旧”改造工作机构,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工作经费和营造好氛围,确保“三旧”改造全面有序顺利开展;要继续深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使用效益。(记者 卓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