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认真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以下简称“新版总规”)沿用了上一版的规划,对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形成了“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格局。修编后的“新版总规”城市性质定位更加准确,发展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市委“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的总体要求。
会议指出,“新版总规”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一轮的《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新版总规”中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存在一定差距,对“新版总规”的实施有一定影响;二是《潮州市公路网规划》中的市域主干线规划布局与“新版总规”存在一些差异。大型物流场建设用地、城市公交车港湾式换乘站及首末站建设用地的规划相对滞后;三是“新版总规”中的公共服务功能与中心城区发展布局不相适应,特别是教育与卫生设施的布局规划,存在区域分布不均衡、发展空间不够等问题。
会议对“新版总规”予以原则同意,同时要求:
一、尽快完成“新版总规”报批工作,并予以严格组织实施。要针对存在问题作适当的充实修正,及早上报审批。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市域交通主干线规划布局存在差异问题,要适时予以调整完善。对规划确定的公共设施用地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二、认真修正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基础体系和公共服务功能。
三、保护和利用好潮州古城区,注重对古城风貌的保护和传统文化精华的传承,精心打造宜游城市新格局。
四、加快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控规”进行城市建设。要制订和修订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规划实施,依法、有序、科学推进城市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和城市居民的城市规划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