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成功获得使用权以后,海岛使用者应根据批准的使用年限,一次性付清海岛的使用金。根据海岛的所在位置和开发价值,其使用金一共分为六个等级,开发价值越高,使用金就越高。饶平县的4个海岛都位于第五等级。
无居民海岛的使用金实行最低限价。处于第五等级的工业建设用岛,根据离岸距离的长短,最低限价也有高低之分。其中,离岸不超过0.3公里的海岛,最低限价为每年4500元/公顷,而离岸距离超过25公里的,最低限价则只有每年375元/公顷。
此外,如果使用者在海岛开发利用过程中对海岛环境造成污染,也不排除会在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其生态破坏情况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