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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会所“变脸”成住宅

核心提示

小区会所是什么?简单理解就是供业主使用的公共娱乐、休闲、聚会场所。然而,当会所被挪作他用甚至改造成住房,业主们肯定要发飙。市区明珠花园二期宝珠苑的业主们就这样愤怒着:小区供业主使用的1000多平方米、设有咖啡屋、钢琴室、儿童活动室等8个单位的休闲会所突然“变脸”,被改造成住房。而对于业主的质问,物业公司则有自己的解释。这起“会所之争”因何而起?进展如何?近日,汕头都市报记者进行了一番实地采访。

日前,记者来到宝珠苑4楼原来设为会所的地方,发现到处静悄悄的。咖啡屋、儿童活动室等均大门紧锁。原来做为美发厅的地方,美发设施已被移走,里面堆了一些砖块、水泥、木板等建筑材料。虽然是白天,但里面四周的窗户都被窗帘遮挡。在阅览室门口,也堆放着许多建筑材料。

有两个单元的大门很新,一看上去就是住宅的设计。其中,一个门锁着,敲了几次门都没人回应。而在另外一个大门口,记者按了门铃后,有个小伙子打开门,看了一眼是陌生人,立即将大门反锁。记者隔着防盗门看到,这个单元里面摆放了好几张办公桌,桌子上堆满资料夹、纸张等用品。

眼前的这座建筑,很难让人将其与“会所”充满生活情趣的概念联系得起来。

对于会所被改头换面,宝珠苑的业主意见纷纷。

已在此居住了7年的张先生常常带着孩子到会所的儿童活动室玩耍,有时还带着前来做客的亲戚朋友到会所打乒乓球,或者到里面的咖啡屋喝茶。而如今,100多平方米的儿童活动室已经大门紧锁,里面原有的小滑梯、小篮球架、小木屋以及卡通造型的小凳子等都被移到户外。张先生一脸不满地表示,这些设施放在露天给孩子们玩,家长担心不卫生;户外起风,也没法打乒乓球。

今年初,业主林老太想走进会所的咖啡屋避雨,却被保安婉拒了。林老太嘟囔着说:“会所不让业主进来,那还叫会所吗?”

对于开发商提出让宝珠苑的业主到另外一个会所活动,业主们并不认账。业主吴女士认为,当初购房时,就是看中宣传单里面写着:“明珠花园一万多平方米的空中花园和豪华会所融汇一致,独享法国小城情怀。”吴女士说:“如果自己的小区没有会所,那跟普通的住宅楼有什么区别?我们的房产价值肯定大大缩水,小区里住着许多台胞、港胞、外籍人士,这么搞影响很不好。现在业主自己的花园小区没有了会所,倒要去别人的小区共用会所,不仅会所缩水到只有100多平方米,而且很不方便、不切实际。”

业主律师——

会所功能绝不是住宅功能

宝珠苑业主委托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的何振勇律师向记者介绍了情况。何律师表示,据市城乡规划局调查,宝珠苑四层全层使用功能为会所功能,绝不是住宅用房功能。

2010年12月31日,市城乡规划局已向该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春泽庄中区3幢明珠花园二期宝珠苑第4层房产使用功能补充说明的函》,里面提到:“经查核,复函如下:项目于1997年予以规划许可,宝珠苑第4层共8个单位,其中东侧二个单元为架空活动空间,余6个单元为住宅;2006年7月,我局同意宝珠苑第4层全层使用功能调整为会所(棋牌、乒乓球室等)。”

何律师还介绍,从市规划局规划图纸及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宝珠苑四层平面改造竣工图可以看到,该会所的8个单位包括设有咖啡屋、钢琴室等等。

开发商——

原先会所只是“临时”的

在现场走访后,记者来到宝珠苑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记者询问锦龙物管公司有关负责人,为何会所都没了?该负责人矢口否认,然后请来锦龙厂房开发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代理人蔡佳丽等律师向记者介绍情况。

据蔡律师介绍,宝珠苑4楼其实是临时会所,是具有住宅功能的单位。锦龙物业公司2010年11月曾向宝珠苑全体业主出具一封《公开回复信》,里面关于四楼会所产权问题写道:“经询问开发商——汕头经济特区锦龙厂房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答复,宝珠苑四楼系具有独立产权的住宅功能单位,于2002年卖给产权人,2003年1月交易鉴证。”、“开发商在1997年明珠花园二期整体开发申报时将会所功能放在春泽庄中区3-5幢的第4、5幢的4楼进行规划。2001年春泽庄中区3幢即宝珠苑建成后,考虑到4、5幢建成仍需时日,故先用产权人的四楼建成临时会所。”、“现产权人分步骤地将原临时设施恢复其住宅功能。”

针对宝珠苑会所被取消的现状,锦龙物业公司提出:“对位于春泽庄中区4幢(即信基明珠豪庭1幢)楼下原监控室约100平方米的地方进行装饰,在不影响原有监控功能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乒乓球、棋牌、茶座等。另外,四楼原有的部分活动设施已移至四楼平台花园内,免费开放。”

城管部门——

已制止改造施工目前调解无进展

关于明珠花园二期宝珠苑会所的问题,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城管部门正着力调查此事,执法人员已多次到现场调查并组织调解,但当事双方对4楼8个单位的使用功能“是开放式会所还是住宅”存有争议,目前调查尚未有结果。

龙湖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1月中旬接到市民的情况投诉后,他们马上介入调查,及时派员到现场查看,并制止施工行为。至今已先后6次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重点针对施工有无向规划部门申请改变功能、墙体有无被破坏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为促进问题的解决,城管执法部门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至今没有进展。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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