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汕尾市将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新规定:从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对所经营的相关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做好核注、核销及预警处理。据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要求及时通知、敦促汕尾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相关准备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将对基本药物的来龙去脉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将进一步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此外,汕尾市19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近日参加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系统培训班,接受了药品有关政策法规教育与药品电子监管码操作技能培训,并签订了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承诺书。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徐善应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贺新年全新潮汕小品:分家(第三集)

潮汕故事剧:混战六合彩(第二集)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