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为推动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近日,汕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方案,从今年4月份开始,汕头市将分二批在全市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工作由市创文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测评结果届时将采取排名方式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各个区和各个部门的创建工作成效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和单位将勒令进行整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启动行政问责。
据悉,此次测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指数、文明交通指数、公共秩序指数、公益行动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社区文明指数、文化环境指数和重点工作指数八个方面,主要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资料审查三种测评方法。第一批测评时间为4月至6月,主要对金平区、龙湖区和澄海区进行测评;第二批测评时间7月至9月,主要对濠江区、潮阳区和潮南区进行测评。测评指标有的主要是针对行政区域,有的则包括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目的是通过开展测评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汕头市公共文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均衡化和制度化,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使汕头的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风更爽、人更靓、城更美,力争2011年实现汕头市跨入广东省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