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不少车行仍在销售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因其价格低廉又节能方便等特点,受到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群和中低收入者的青睐。随着“治摩”工作的开展,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成了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
去年底,汕头市开始实施“治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违反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纳入综合治理摩托车的工作范围。同时,汕头市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治摩”经验,认为确有必要依托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特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予以统筹规范。本月5日,在本报刊登的《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第二章里提出: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动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除外)的非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那么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上路,市民有何看法呢?
反对:电动车禁上路加剧出行难
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对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和不允许上路毫不知情。
在澄海某中学就读的小曼由于学校离家有段距离,去年就买了辆轻型电动车代步。对于电动车能否入牌的问题,小曼一脸茫然,她说:“这个又不是摩托车,应该不用入牌,也不会纳入‘治摩’范围吧?”而小曼的父母也表示不清楚是否能入牌,“购买时车行并没有提到这个,只是说现在这种车买的人最多,行驶速度也不高,比较安全。”
家住市区金园路的陈阿姨每天都要去龙北市场买菜,路上她选择电动自行车代步。“这种自行车时速还不到20公里,又可以作脚踏车用,很方便。”对于《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电动自行车规定,陈阿姨表示不支持,她说:“汕头毕竟不是广州那样的大城市,我认为这些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就好,它不过比自行车多了个电池速度快一点而已,在市区行走多方便呀,这个也禁止了那以后我们出行不是很困难?”
支持:应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
一些市民认为,整治电动车是正确的。市民蔡先生表示,现在交通拥堵,一个原因是因为车辆多,但更多的问题是交通无序。他认为,电动自行车因体积小,驾驶人很容易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中乱窜或者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既不安全,又是造成拥堵、混乱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民郭先生也表示,电动自行车擅自骑行在机动车道上,闯红灯等等任意违法现象在汕头市普遍存在,甚至有些人私自改变车速限速装置,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应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
车行:电动自行车仍在销售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电动车销量并不少。记者在中山路一家电动车行里看到,从小型电动自行车到“轻摩”电动车,应有尽有。该店主告诉记者,小型的电动自行车时速最高为每小时20公里,价格从2000多元到3000多元不等,都用锂电池,没电了可以把电池拔出来提上楼充电,方便快捷。对于“轻摩”,店主也作了介绍。“这款用铅酸电池的2600元,现在买这种车辆的人很多,比一些电动自行车还便宜。”店主指着一辆比摩托车小但外形酷似的车辆说到。记者随手拿起一款电动自行车的介绍,在主要技术参数里写着:“整车质量Q25公斤,标准载重量75公斤,最高时速Q20km/h,额定输出功率200W”。记者询问这电动车辆能否上路时,该店主说:“当然可以,这个符合标准的,都不算治理的范围,那种小型电动摩托车现在还可以,以后就不清楚了。”
记者走访了几家有电动自行车行,他们均表示,这些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治理范围,可以购买上路。
交警:没有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车辆,汕头历来就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或助力车办理上牌,这些无牌照的燃油助动车是违法车辆,不能上路行驶。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不应购买法律禁止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或助力车等助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