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在潮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文智
各位代表:
我代表潮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潮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潮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发展大局,运用多种方式,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促进财政经济工作进一步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潮州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潮州市2010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关的审议意见,批准了2009年市本级决算。针对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整改。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市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求国资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掌握潮州市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审议公共卫生和解决住房困难工作报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财政配套资金尚未全部落实、公共卫生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等存在问题,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指导有力、管理严格的项目实施模式,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审议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城乡规划法情况报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报告。鉴于潮州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仍处于发展阶段,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落实各项扶持措施,整合优势资源,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针对潮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尚未完善,规划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城乡规划意识,完善城市规划编制,加大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力度,抓好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开展各项专项工作评议,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落实。根据市委的要求,组织百人评议团对潮州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实施专项评议。由于评议活动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方法创新,各方联动,评改结合,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常委会还专题听取了评议工作报告,作出了评议意见上报市委,并交由各有关部门单位制订落实整改措施。评议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有效地促进行政执法机构改进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认真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有效推动司法机关工作开展。
组织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促进社会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解决。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对潮州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禁毒法情况的检查,推动潮州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维稳工作。积极开展视察活动。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开展视察活动,为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建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好基础性工作。组织驻潮州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潮州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交通建设、国家税务、地方税务以及“三旧”改造情况,并将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精心组织调研活动,先后组织对潮州市贯彻实施人民银行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天燃气市场管理情况等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分别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
此外,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接受备案工作。一年来,受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法、消防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决定重大事项,搞好人事任免,在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与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郑添谅先生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同意增补郑添谅先生为潮州市第四批荣誉市民;审查并同意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1-8月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报告提出的将2010年度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及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予以同意。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结合、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依法办理了人事任免事项6次68名(其中任命43名,免去25名)。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核、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先后组织19位提请常委会议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尊重代表地位,搞好服务保障,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取得新进步
常委会高度重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抓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先后安排1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与常委会组织的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市“两院”观摩庭审、百案调解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社会活动,加深对有关方面工作的了解,发挥代表在参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中的作用。
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常委会认真制订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并加强指导和服务。一年来,市人大各代表小组结合实际,围绕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和山区新农合、电力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潮州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提出的4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交由市政府组织办理。交办会后,常委会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注重做好与代表及建议承办单位的沟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解决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并答复代表。代表们对45件建议的答复表示满意的有42件,表示基本满意的有3件。常委会对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清理,并通过与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梳理出已承诺跨年度办理至今尚未落实的重点建议5件,交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重点督办。闭会期间,代表以“直通快车”形式提出的8件建议,均得到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
此外,常委会还协助省人大代表督办代表建议。去年7月,协助驻潮州市的省人大代表到省人大机关,约见省发改委及省交通厅领导,听取承办单位办理省人大代表《关于尽快启动潮揭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协助省人大代表给省委汪洋书记提出代表“直通快车”建议,要求加快启动潮揭高速公路建设,得到了省委领导和承办单位的重视,潮揭高速公路复工仪式已于今年1月9日举行。
四、坚持依法治市,打造法治环境,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常委会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和指导市依法治市办开展工作,着力推进法治潮州建设。
加强法治潮州宣传。创新宣传教育平台,开设“法治潮州”网页,宣传潮州法治建设情况。创新宣传方式,举办法治文化灯谜竞猜活动,寓教于乐,宣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知识。开展潮州法治文化研究,编印了《潮州市法治文化小丛书》。积极筹建“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目前,筹建的各项工作及相关法治资料的收集正在进行中。
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根据《潮州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试行)》,认真开展法治市、县(区)创建活动。结合湘桥区先行点创建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交流会议,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经验。确定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为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点,在市直部门中先行开展法治创建探索工作,初步建立起市直部门、区、镇、村的四级创建工作网络。
推进“阳光法治”工作。组织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2个单位召开“阳光法治”实践活动协调会议,推动阳光法治工作。全市共有15个市直部门先后开展活动,有市检察院、创佳集团、市社科联、韩山师院等单位选送阳光法治论文参加省法治论坛评选。开展电子审批系统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五、适应形势要求,提升整体效能,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注重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党性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各类专题学习、讲座、观看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画展、发放学习资料和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机关服务效能。
加强理论宣传研究。以潮州市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践,为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重视对人大制度理论的研讨学习,积极组织常委会机关、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参与省市组织的研讨活动,多篇文章入选或获奖。
加强经验总结提升。常委会举办潮州市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追忆过去光荣岁月,总结经验,展望未来。修编出版《潮州市人大志(续篇)》(1993-2006),在机关和社会中掀起学习人大制度的热潮。
加强来信来访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它作为倾听民声民意的重要渠道和加强人大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328件,接待群众来访109批,226人次,其中领导批示的重点信访件13件,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77%。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各种人大工作联席会,总结交流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与曼谷市议会签订友好关系协议,推动两地之间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潮州市国际交流促进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加强与县区人大的工作交流,积极指导县区人大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人民、全体代表、各级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发挥代表作用、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提高履职水平增强服务效能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广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基础,依法履行职权,努力推进“有为人大、活力人大”建设,为潮州市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依法履职。常委会要围绕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坚持依法监督,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要加强计划预算审计监督。要打破陈规,改进计划、预算、审计审查工作,逐步由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过渡。要结合实际,提前介入,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审计过程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二要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着重关注全市经济运行、对外贸易情况。三要加强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监督。关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燃气市场监管、市区教育布局调整、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情况。四要加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关注国有资产管理、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等。五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本届以来受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的审查,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在监督方式上,要依据监督内容,分别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或组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或意见建议要及时交办,并加强跟踪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对去年组织专项工作评议被评为“差”等次的执法机构的整改情况要跟踪监督,适时安排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既要注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的前期调研,了解翔实的情况,又要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建议和意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要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相得益彰。要增强主动性,及时要求、督促政府对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尤其是要将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与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议决定范围;要增强工作规范性,明确重大事项提出主体、调研论证、讨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实施等各环节的程序;要加强调研论证,对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提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情况,集中民意,汇聚民智,科学论证,确保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体现民主性、科学性、指导性。
要坚持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关系,做到既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并把人大依法任免干部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受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受任命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强化代表工作。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一要抓好代表履职培训。适时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效能,做学法守法普法的模范。完善各项政情通报制度,增加向代表提供书面材料的种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使代表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全市各方面情况。二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发挥代表熟悉基层情况的作用。三要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履职行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闭会期间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鼓励代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保障,保证代表工作的扎实开展。四要加大对代表议案或建议的督办力度。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或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来抓。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提议案建议的代表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度,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要引导代表提出具有全局性、代表性和准确性、可行性的建议,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并通过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和跟踪落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政府决策的巨大动力。
——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强化法治建设。常委会要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和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中,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加快法治潮州建设。一要坚持和完善法治潮州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组织召开法治潮州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协调联动,促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共同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要认真组织各种普法教育活动,突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要提前谋划,依时开展第三个法治潮州宣传教育周活动;要创新方式,构筑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建设“法治潮州网”网站,增创法治宣传教育新成效。三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加快法治潮州建设。要认真总结法治创建先行点和联系点的经验,出台县区、乡镇两级法治创建工作的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法治潮州工作评价体系。要加强组织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研,进一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升全市法治建设水平。四要探索挖掘地方素材,推动潮州特色法治文化建设。要加快“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步伐,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潮州法治文化建设。
——注重学习,健全制度,强化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履职效能,当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机关和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要注重学习。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加强对国情市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增强党性意识和群众意识,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增创人大工作新优势。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机关素质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二要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履职效能。要以“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加强宣传和理论研讨。以三级人大换届和主办全国二十三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为契机,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人大意识。鼓励开展人大制度的理论研讨,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谋。四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为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要加强交流沟通。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并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学习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创新人大工作。
2011年是市、县(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要求,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和指导县(区)、镇两级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并认真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
各位代表,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推进潮州市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强大力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潮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开创潮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创造潮州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