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400份假发票,只赚了20多元,看似微不足道,澄海区中年男子陈某却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付出了沉重代价,被澄海区人民法院以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9月初的一天,澄海区上华镇无业人员陈某在汕汾高速公路澄海湖心路口游荡,无意中听到在这里开设售票点的吴某因急用车票而向他人了解票源,便主动上前向吴某称自己有车票可出售。同月9日,陈某以每本6元的价格卖给吴某假发票4本(每本100份,后经鉴定系伪造的“广东省道路客运随车发票”),共获利24元。3天后,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随后在吴某处查扣非法制造的发票39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