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汕尾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水平,进一步促进汕尾市外经贸发展。
该局充分把握省委省政府出台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政策的有利契机,认真做好外向型转入企业的生产技术指导,支持台商投资企业由珠三角地区向汕尾转移。对台商投资大型重点项目的进口成套设备及材料,将实行直接运抵工作现场检验的便捷直通放行模式,并提供全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支持“双转移”和台商投资项目建设。
对小额贸易输入台湾农产品、海捕水产品,该局将给予优先办理检疫审批,实行到货现场快速检验检疫监管,不合格货物优先检疫处理;简化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疫手续,实行“监管本”管理,常态下免予登轮查验,支持发展对台小额贸易。
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入汕尾地区的,该局将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对来自台湾的食用水生动物,采取抽样即放行的措施,加快查验放行速度;对从台湾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按照安全、便捷的原则,常态下加快办理有关检验监管手续;采取热线咨询、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各项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支持台湾食品和农产品从汕尾进入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