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43项,总投资1064亿元
●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战略合作项目、产业振兴计划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几类
按照“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汕头市将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战略,以增量投资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实现赶超进位、跨越发展。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市委办、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将市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分解下达。
根据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关于“今年要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亿元以上”的要求,今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43项,项目总投资1064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321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预备项目46项,估算总投资1854亿元。
据了解,今年重点建设项目有战略合作项目、产业振兴计划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几类。包括濠江新城、东海岸新城、“中国锆城”等战略合作项目,都具有投资总量大、建设周期长、带动力强的特点,将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动工建设。产业振兴计划项目项目都是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既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也有现代服务业的,一旦能实实在在地开工建设、投产,不仅能做大经济总量,还能增强汕头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这些项目也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动工。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很多都是汕头打通对内对外通道的交通项目,对汕头畅通对内对外联系,拓展经济腹地意义重大。民生项目都是涉及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实惠。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倒计时工作计划并对外公布。全面落实“一级一级抓落实,层层包干负责制”,确保重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濠江新城、珠港新城、东海岸新城、西部生态(牛田洋)新城和“中国锆城”等重大项目工作领导班子,按照“一个重大项目一个领导负责,一个工作班子跟踪抓落实,一套措施保障”的总体要求,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动工建设,有条件的要争取提前动工。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落实重点项目市领导对口联系负责制度,健全绿色通道制度和重点项目情况报告制度等,要求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项目报批事项要从速从简办理,靠前主动服务,保证土地、资金和环境容量等资源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限,各审批事项要纳入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