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芸主持会议,副主任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廖文松,秘书长章万多和委员出席会议。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宗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学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苏耀光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张应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市港口条例(草案修改稿二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市港口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拟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拟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拟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市十二届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调整名单(草案)(讨论稿)、拟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市十二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草案)(讨论稿),审议拟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还通过其它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