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1时许,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塘中队民警刘春祥驾驶警车,准备前往交警大队参与侦办造成两人死亡的古巷镇“1.1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途经樟公线凤塘浮岗亭路段时,警车右前轮爆胎侧翻,刘春祥(男)身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1月16日下午4时29分,在留汕线古巷镇古巷市场路段发生一宗致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侦查小组对案件开展侦查,凤塘中队民警刘春祥参加了案件的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交警大队民警于当天23时多在汕头深水港码头将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查获,犯罪嫌疑人被带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查。
17日凌晨1时许,正在中队值班的民警刘春祥根据交警大队和凤塘中队领导的工作安排,穿着警服驾驶粤U6081警车准备赶赴交警大队,前往参与对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开展审查工作。1时28分,刘春祥同志驾车途经樟公线凤塘浮岗亭路段时,警车右前轮爆胎侧翻,刘春祥同志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刘春祥同志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受伤过重光荣牺牲,年仅36岁。
刘春祥同志
刘春祥同志不幸因公牺牲之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林壮森立即指示全力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连日来,省社会治安基金会、省公安厅、潮安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区公安局有关领导,先后前往刘春祥同志家中,对其遗属表示慰问。
刘春祥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月19日上午9:30在潮州市殡仪馆举行。
刘春祥同志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塘中队副股级科员,一级警司,曾因工作出色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