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运即将开始,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强化源头监管,落实各交警大队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车辆迅速开展集中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公路客运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通报交通和安监部门。
汕头市各级交警部门对去年以来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记分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去年以来在本市高速公路上有5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督促客运单位和驾驶人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罚,并召集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人开会,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协调安监、交通等部门对交通事故频发的客运企业进行整顿,对去年以来发生3起以上负有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除按上述规定整顿外,对该企业法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年累计2次超员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通报交通部门责令企业对驾驶人作调整岗位或解聘;对发生2起以上、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除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将协调交通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