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晚,汕头海事局辖区汕头水域发生了一起船舶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一艘水泥船沉没,有船员落水。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晚6时,还没有落水船员被发现的消息。
根据汕头海事局的通报称,这起碰撞事故发生在当晚7时20分许。当时汕头海事局值班室接到这起碰撞事故的报告,目击者称系一艘不明货船与一艘水泥质船舶碰撞,碰撞点为榕江11号灯浮附近水域,水泥船沉没,同时有船员落水。
汕头海事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搜救分中心、汕头市委市政府。事故发生不到15分钟,汕头海事局连续发出三道指令,一是派出海巡船到现场进行搜寻;二是组织力量到下游截查肇事船;三是发布航行警告,要求附近船舶进行搜寻。
接报后不到半小时,汕头海事局派出的“海巡1211”、“海巡1226”已到达现场进行搜寻,并要求航经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协助搜寻。
与此同时,海事部门也组织对肇事船舶追查。在海上搜寻肇事船舶如同大海捞针,特别是在夜晚,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更给追查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汕头海事局通过诸多高科技手段,按照事发时间、地点做出初步判断,对涉嫌船舶进行排查,成功于当晚9时42分,在汕头港区查获了肇事船“新盛莲”。深夜11时许,被撞翻沉的水泥质船舶也被“海巡1226”安全地拖至厦深铁路大桥警戒船处系固,确保榕江航道的畅通,保障船舶航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