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安徽籍男青年因为抢劫在高墙铁窗里呆了几年,刑满释放后不到两个月又“重操旧业”,但这次闹出了人命来,就不再是坐几年牢的事了。近日,这个名叫李亚的抢劫罪犯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31岁的李亚是安徽省灵璧县禅堂乡人,曾因在汕参与抢劫被法院判刑。2007年6月1日他从新疆刑满释放后,依旧回到汕头市,暂住于金平区岐山街道的出租屋。几年的牢狱生涯并未使他“长记性”,当手头拮据时便又萌发抢劫他人财物的邪念。当年7月21日晚9时多,他在住处附近的日杂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然后骑着自行车外出物色作案目标。当晚10时许,李亚在金平区护堤路梅溪河的河堤上发现一对男女青年正在聊天,即以询问时间为由靠上前去,持刀威胁两人交出身上的钱物。男青年杨某见状奋起反抗,在双方扭打过程中,李亚持刀刺中杨某的左胸并将其推倒在地,并对女青年陈某进行威胁,抢走陈某的手机一部和观音像玉佩一块(总价值人民币590元)。杨某因被刺穿胸壁致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10天后此案告破,李亚被抓获归案,被抢赃物也全部追缴。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死者家属各种损失1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