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讨论市区基准地价标准、“三旧”改造、住房保障规划等事项
昨天下午,受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锡坤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烈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市区基准地价标准、“三旧”改造工作、市2011-2015年住房保障规划和昌黎路小学易地建设等事项。
会议讨论研究了《潮州市市区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据了解,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潮州市自2006年以来实施的市区基准地价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要求。《实施办法》修改了2006年以来基准地价采用地面价的表现形式,采用楼面价和地面价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并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三种类型。同时,还扩大了基准价评估范围,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市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土地总面积约95平方公里。会议认为,《实施办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潮州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贴近潮州发展要求,并抓紧实施。
“三旧”改造中有关城中村的问题是会议讨论的重点议题之一。据了解,潮州市市区纳入“三旧” 改造面积约42770亩,其中21个“城中村”涉及用地面积约17117.6亩。开展“三旧”改造工作以来,各级认真做好“三旧”改造的调查摸底、标图建库、规章制订等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认为,“三旧”改造工作是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有关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城中村”集体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等问题,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进度。
会议讨论了《潮州市2011-2015年住房保障规划》。据了解,2011-2015年全市需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383户,其中实物配租203套,租赁住房补贴557户,经济适用房623套。潮州市计划投入资金1.58亿元、土地326亩,用于“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会议要求,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潮州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会议讨论了昌黎路小学易地建设问题。近年来,随着新城区的发展,新城区存在着小学教育优质学位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办学面积、交通环境等客观条件的影响,严重制约着昌黎路小学等老城区优质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会议认为,易地建设昌黎路小学,对于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解决新城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问题,缓解老市区道路的交通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在潮州大道北端择地,按广东省一级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一所办学规模60个班,可容纳3000名学生就读的高标准现代化小学。
会议讨论同意了《潮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潮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潮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潮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潮州市市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会议还讨论了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征收储备有关问题。
会议最后强调,现在距离年终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副市长方利旭、雷健民、曾澄楠、张益群、陈建新、卢淳杰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