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仰平的提请,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免去:方建生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