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头”,有多义,其一为指做炊事的人,即是炊事员,有戏称为火头军。 词例:
《南史・何承天传・附何逊》:“作《拍张赋》以喻志。末云:‘东方曼倩发愤于侏儒,遂与火头食子禀赐不殊’。”
《宋史・食货志》:“置居养院安济坊,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具炊膳。”
宋・岳飞《奏措置曹成事宜状》:“原所统本军官兵一万二千余人,除存留二千人,吉卅看管老小,并随军辎重火头占破外,实出战只有七千余人。”
潮语义同,如说“我在做火头军”(戏称)、“伊者个月轮着做火头”。又
潮汕地区老年人在一个时间内,轮流在儿媳处去吃饭的,叫做“去食火头”,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