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1月23日至29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1981宗,其中抢劫9宗、抢夺33宗、盗窃167宗、交通事故540宗、火灾事故17宗、其他755宗等。
典型案例:普宁侦破一宗破坏生产经营案
上山遭蜜蜂蜇伤,怒而投毒蜂箱。11月28日19时25分许,洪阳派出所在洪阳镇马湖村抓获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蓝某吟,初步侦破破坏生产经营案件1宗。经审查,蓝某吟交代11月28日15时许,因在洪阳镇马湖村山上被蜜蜂蜇伤脖子,遂于当天18时50分许,窜至洪阳镇马湖村一村民经营的养蜂场内,用2包“万灵粉”兑水后分别浇灌在12只蜜蜂箱内,将蜜蜂毒死的犯罪经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蓝某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莫为泄愤蓄意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活动
警方介绍,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对此,警方提醒,对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警方将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黄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