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普宁法院走进池尾街道上寮村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走基层“送法下乡”活动,帮助解决基层干部群众的实际困难,推进工作作风不断转变,进一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机关与基层、党员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普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焕华对此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活动当天,“赠书环节”、“咨询环节”和“普法环节”等在上寮村委会大楼前交叉进行,立案、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法官齐上阵,为活动开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共向该村赠送了《案例分析与解读》、《诉讼指引与实务》、《取证技巧与赔偿标准》、《送法下乡》等图书一批,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房屋征收补偿、劳资、工伤等农村常见的纠纷类型。该院领导还从法律角度带头为群众释法析理,答疑解惑,活动现场法官们热心、耐心地向干部群众解答了涉及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财产分割、承包合同等方面法律问题共40多个。向群众派发精心准备的便民诉讼指南等法制宣传资料380多份。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普宁法院进一步密切了党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帮助基层干部提高综合能力,改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现状,发挥了法院的法律专业优势,使法治思维深入人心,促进普宁市平安村居、法治村居建设。
该院院长方丹林告诉记者:“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普宁法院坚持把‘双联双促’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主动延伸审判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创新司法为民措施,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
据悉,普宁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阶段,多次到上寮村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到该村“法律知识与法治建设资源稀缺”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解决这种现状,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此次“送法下乡”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普宁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注重审判服务探索,以提高群众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为着力点,拓宽惠民利民渠道,大力实施“走基层”送法服务系列工作,先后在南径镇民智中学、梅林镇南洋中学、高埔镇福田村、流沙市区佳运雨伞厂等多个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扎实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创新探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