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6月24日开始,因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刑的刑满释放人员李应军(男,1968年5月6日生,出生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身份证号码520203196805062452,汉族,小学文化,职业:务工,系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乡木厂村人,住广东省
揭阳市揭东县)多次用手机拨打
揭阳市公安局、
普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处警台,扬言要报复社会;还多次拨打流沙东街道湖东村村民赖荣卿的电话,扬言要炸湖东村幼儿园、学校,扬言要报复赖荣卿的儿子,要炸死其全家人,炸平学校,炸平湖东村;还打电话到中央电视台观众呼救中心,扬言要背着炸弹去炸幼儿园,以报复社会;2014年7月2日,还在新浪微博发“我现在不再相信什么法律,我只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2014年7月6日上午,对广东电视台记者称“我已经叫人拿东西来了,要绑在身上”及发信息给广东电视台记者称“我快拿到我需要的东西。你们说我拿到后先去中学或是幼儿园”。7月6日13时许,我局大坝派出所根据局领导指示,在大坝镇陂乌村将李应军抓获,后经局领导指示,该案由我局治安大队受理。 犯罪嫌疑人李应军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涉嫌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已于7月6日晚对犯罪嫌疑人李应军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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