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城市网7月3日综合 昨日,广州、惠州、韶关、梅州、阳江、湛江、
揭阳、
汕尾等8市教育局回应媒体:入学与计生证明不挂钩,不强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
昨日,
揭阳市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则明确表示:“学生受教育属基本权利,不能以计生证明为入学条件。欢迎学生家长拨打投诉电话,0663-8724425来反映情况。”据南都报道,韶关、梅州、阳江、湛江、
揭阳、
汕尾等市教育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新生入学,不强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不支持相关学校将学生提供计生证作为入学的必要条件。
广东省卫计委回复南都称,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计生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昨日,省卫生计生系统一名人士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文件《广东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会单位职责》,该文件制定于2000年。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对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子女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托入学,流入地可暂缓办理借读手续。对民办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要求协助把好计划生育关。

成人的行为需要未成年人来承担后果,未成年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它出自哪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计生证明》你动了谁的奶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