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5月26日起,我市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涉及保留下来的13项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以外,其余的均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对依法应当经审批才能经营的,可以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再办理。“先照后证”的改革,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证前抢跑”――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
据了解,2012年,我市作为全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先照后证”先行先试。一年多来,成效显著,企业登记便利化,新登记数量明显增加,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近日,省政府批准出台了《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明确工商登记保留四大类13项前置审批,其余108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这两个目录的出台,既是对前期试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这一工作的规范、细化和明确。
据了解,须取得前置许可再办理营业执照的13项,包括综合、交通运输、卫生医疗和金融四大类。其中,综合类保留外商投资企业,除证券、期货、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以外的交易场所等2项,交通运输类保留公共航空运输企业1项,卫生医疗类保留营利性医疗机构1项,金融类保留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证券、期货、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场所等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