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塘厦林村小学10岁学生小浩在被数学老师打耳光15天后突然面瘫,家长坚持认为孩子的面瘫是由老师打耳光所致,但校方认为两者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本报今年连续报道这一事件。昨天,小浩的父亲叶燕生告诉记者,孩子现在已经出院,已返回
普宁老家读书,面瘫基本治愈,但他担心孩子的病会复发。
叶燕生说,孩子在深圳儿童医院治疗花费了近3万元,给孩子买中药花费近1万元,加上照顾孩子时的餐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所有的费用加起来总额接近8万元。
“我孩子是被老师打成面瘫的,我也不要求把老师抓起来,但进行合理的赔偿总是应该的吧。”叶燕生说,为此,他要求老师额外进行赔偿3万元左右。“但现在,根本没有人理我们。”叶燕生很无奈。
本报在1月21日的报道中提及《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鉴定结论是:“因伤者受伤时间与就诊出现面瘫症状时间相隔两周,以目前的情况及资料无法判定2013年11月12日叶××面部被打与面神经麻痹症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无法对其面神经麻痹症状进行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
叶燕生对此结论不服气。“11月12日我儿子被老师打,这之后脸一直痛,有面瘫的迹象,直到11月26日确诊,这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怎么会说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呢?”
昨天中午,林村小学李俊峰表示,小浩的事情发生后,学校已支付了4.3万元费用,这已超过了医疗费用,家属如果希望更多的赔偿,只能去法院起诉。
叶燕生并不想去起诉。“公安部门作出了这样的鉴定,我去打官司那不是上(学校)他们的当吗?白花时间和金钱。”叶燕生无奈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