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起,普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专项行动,对酒店、大型购物商场、影剧院及生活饮用水等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行动中,普宁市卫生监督人员对嘉桦大酒店、莲花山水厂等辖区内的宾馆、旅业、自来水厂等场所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其中,酒店重点检查消毒间设置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自来水厂则重点检查水质检测、消毒剂使用等情况。检查发现,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在专项行动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监督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合格或不配合整改工作的公共场所进行依法查处。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水平提高。” 普宁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秀虹表示,为做好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应对工作,该所将加强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投诉举报。有需要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2810514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