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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军埠火灾事故,3名公职人员被立案侦查

记者3日从普宁新闻办获悉,广东省普宁“3・26”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已增至12人。据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3岁女儿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普宁市政府通报,确认该内衣厂属于无任何合法手续的“三无”作坊。

  经初步调查,发生火灾的楼房是当地村民叶某泉自建的居民楼,叶某泉于2000年和2010年分两次建成该5层楼房,每层面积208平方米,总面积1040平方米,但该民楼未向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申办有关规划报建手续,也未向市建设局申办施工报建手续。2013年5月,叶某泉的儿子叶某隆将该楼房租赁给郑某生、陈某壮、王某建使用。

  通报称,三名承租者于2013年5月开始从事文胸生产经营,拥有员工约21人,但均无用工备案。承租业主至目前没有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也未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查,该场所没有申办消防手续,也没有申办安监局许可发证。

  该次事故中女伤者吴霞来自四川省乐山市,她告诉记者,她和老公一个多月前一起在这个文胸厂就业,包吃不包住,工资每月大概有5000多元人民币。

  吴霞回忆,26日中午12时左右,她吃完饭返回5楼继续上班,刚坐下不久,突然听到一名同事大喊“着火了”,她转身一看楼梯一阵阵浓烟往上蹿,本能地就往楼梯逃跑,发现全是浓烟,只能折回往逃生窗拼命哭喊。同在5楼车间一名17岁的同事急中生智从逃生窗攀爬上顶层,并拉着站在逃生窗的其他人一个个往上爬,最终有5名员工顺利逃到顶层天台并获救。

  截止发稿前,火灾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警方仍在缉捕其余2人。

  我市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除1名重伤人员外,该事故中的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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