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光广州受审 私藏七支枪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
汕头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姚嘉莉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11日上午,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据起诉书指控,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
汕头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及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共6宗,收取包括玉石摆件、冬虫夏草在内的财物,总计金额约人民币556万元、港币2万元。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从工人到“正厅”从工人到正厅级干部,黄志光可谓官运亨通,一路高升。现年59岁的黄志光是广东海丰人,1971年10月参加工作。工作20年后,黄志光正式步入政坛,从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步步走向其人生的巅峰,其先后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官至正厅级。调任深圳不到一年,2011年2月,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结拜兄弟”送钱买房根据指控,2002年至2003年间,黄志光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为结拜兄弟黄顺丰及姚某某取得宝安区光明街道工程提供帮助。2005年至2006年间,任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为黄顺丰请托的曾某某、徐某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2007年11月间,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收受黄顺丰给予的人民币120万元。2008年至2010年间,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为黄顺丰持股的汕头保税区海伟酒类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帮助。11月8日,黄顺丰因涉嫌行贿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行贿对象中就包括黄志光。黄顺丰是广东
普宁人,原汕头市保税区海伟酒类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志光曾证言,他和黄顺丰是
潮汕老乡,认识30多年。上世纪70年代黄志光的母亲就认了黄顺丰做干儿子,两人相当于结拜兄弟。黄顺丰原来在深圳某部队做文书,黄志光在装卸运输公司工作时就是好友。据黄顺丰在之前的庭审上供述,约在2007年,黄志光多次提到想给儿子买套新房。后来其帮忙物色了一套怡景花园别墅,趁买房之机给了黄志光120万元。黄顺丰辩称,这120万元黄志光过两天就还了130万元港币和一个红包,因此不属于受贿。但是,对于这一段“结拜兄弟”的深厚情谊却被黄顺丰断然否认。黄顺丰说,尽管自己与黄志光认识确实超过三十年,但只是泛泛之交。多次受贿“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黄志光之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下属强调要严守党纪、管好配偶和子女。只是,他自己却劣迹斑斑。根据指控,1999年至2001年间,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农业局局长、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35万元,为刘某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2001年至2002年间,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为其职务升迁提供帮助。2002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在担任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深圳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某某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69.45万元),香枝木罗汉床一张(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3万元),维腊木插画桶一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00元),为詹某某亲戚黄某某职务调动、詹某某在汕头市南澳县投资以及詹某某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市设立记者站等事项提供帮助。2008年9月间,在担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收受深圳市金光华事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另案处理)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以其儿子黄伟(后更名为黄坤伟,另案处理)的名义捐赠给广东省海丰县莲花山鸡鸣寺,为深圳市金光华事业集团公司参加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片区项目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0年间,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8.2万元的冬虫草17斤。涉非法持有7把枪支1985年至1990年间,黄志光分别购买了制式猎枪及气枪各一支,并办理了枪证。但持证到期后仍非法持有,并将其藏于深圳住处。1995年至2002年间,黄志光非法取得制式猎枪5支,并没有办理枪证及持枪证,一直非法持有并藏于深圳住处。黄志光在11日庭审中,承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但对具体受贿数额提出异议。黄志光说,关于他持有的枪支,其中两支是枪证过期后未续,而其它枪支是朋友送给他试用的。该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