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科举时代,
潮汕各地城乡学童第一天上学,不论官民人等的孩子,都要脚穿红屐手抱雄鸡,成为一种民俗风尚。
这种民俗风尚,来源于潮人热衷于科举、望子成龙的一种表现,说到底是效仿
潮州府唯一的文状元林大钦。
明代世宗嘉靖年间,
潮州府海阳县(今之潮州市潮安县)东莆乡的林大钦,高中状元,享誉华夏,成为举国上下的新闻人物。潮州府士林以至平民百姓,喜不自胜,引以为荣。
林大钦小时家贫,但他很聪明,其父含苦茹辛,不愿让他失学,送他进私塾读书。初入学这一天,本该穿戴齐整,可惜林家无法买鞋子,为了让小大钦高兴,父亲别出心裁地为他买了一双红木屐,红色象征吉祥如意,让林大钦欢欢喜喜上学去。
上学途中,林大钦碰到一个以文艺为游戏而带有赌博性质的人,那人提着装了一只雄鸡的鸡笼,鸡笼上标着一联:“雄鸡头上髻”,声明不论什么人,此联对得上可得雄鸡,对不好应付出一文钱。林大钦徘徊了一会,摸摸肚兜里父亲所给的两文钱,满有把握地对那人说:“绵羊项下须”。设赌者见他年幼,竟然对得很好,十分折服,遂将雄鸡送与他。林大钦眉飞色舞,抱着雄鸡走进学堂,师生们见他穿红屐抱雄鸡上学,与众不同,甚感诧异,或褒或贬,林大钦全然不理。
后来,林大钦勤奋力学,三元及第,龙门高跳独占鳌头。潮汕人民感奋之余,让孩子们穿红屐抱雄鸡上学,以此作为吉祥物,纯属效法林大钦。习俗代代相传,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后才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