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和其他地方一样,每个家庭,到了一定时期,兄弟就要分家。正常的分家是在姐妹大部分出嫁,兄弟大部分完婚以后进行。
家前父母首先把兄弟召集在一起,充分协商,议定分配方案,按兄弟人数把家产分成若干份。但兄弟间第一个诞生的儿子,即父母的长孙则可获得半份家产。家产包括房屋、田地、财物。但分得的房屋只准居住,不得转让或出卖给别人,它的产权仍属父母所有。分房时,长子分一座房子中最大的一键,即第二进或第三进大厅左侧的大房;长子以外依次分配,往往幼子就只好住“边角料”,故有“尾仔弟企厝耳”之说。但有一条,房子是交错分配的,即每人东一间西一间,不能连在一起,那是分成若干小家庭之后,预防各人把原来完整的一座房子分割得支离破碎,闹不团结。财物则先分成若干份,长幼兄弟逐人依次挑选。但往往是长子分配父母当年结婚成家时使用的旧家具,意味着长子继承父母的“衣钵”。长子以外以获新家具居多。幼子还未结婚的,分家时则要另外留出与娶老婆的费用同等价值的财产,或向已婚的兄弟摊派先进,俗称“老婆本”。父母自己也分一份财产。
家产是由父母主持分配的,但分配家产那天,务必请来舅父、伯父、叔父当监督人,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势多占强分。财产的分配情况,仅由父母写在分家书上并由父母签名或盖指模,誉写一式若干份交各兄弟保管。
财产之后,就要选择吉日“分灶”。兄弟各人的岳父家,在这一天就要送来盘、碗、筷、锅、脸盆、水桶等日常用品。东西一般由舅子挑来,箩筐绳子以及扁担都要染上红色,表示喜庆。东西在当日凌晨以后越早送来越好,据说哪个兄弟的岳父家最早把东西送达,旺气就最先归他这一家。这就苦了小舅子们,为了使姐夫妹婿兴旺发达,总是赶在凌晨之前就把沉甸甸的一担东西挑来。未到凌晨又不能进入,碰上寒冬腊月,往往把小舅子冻得够戗。门一打开,便争先恐后挤了进去,主人又抢着关闭门扇,恐怕让已招到的兴旺飞掉,那情景真是有趣。有的地方,岳父家还要同时送来鲫鱼、韭菜。韭菜取它常割常发,鲫取与
潮州话“织”字谐音。意思是家常分常发,勉励女婿、女儿要勤劳,共同把家“织“得圆圆满满。
有的地方这一天,父母还要从原来合伙的灶里取出燃旺的木炭或柴禾分给各兄弟当作火种,点旺各人的新灶。并用它做第一顿饭,象征着虽分了小家,但大家庭的火种不灭。分火种时,父母还边分边即兴作些预祝孩子们未来吉祥、发达的诗句。有的父母在这一天要煮一锅饭,再分赠给各人,含义跟分火种大体相同。分了火种,这就算正式分了家。分家之后,父母以及未成年弟妹的赡养,有的是轮流到兄弟各家吃饭称作“食伙头”,有的则自己另起炉灶,兄弟按各人的经济情况逐月派钱交给父母。无论什么形式一般都在商议分家时协商妥当的。至于家中尚未出嫁的姐妹,除了特殊情况则无财产分配权,但出嫁时,兄弟们要分赠钱物作嫁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