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要求,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或委托相关机构建立经营者及其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办法》的式实施让不少市民拍手赞同,而实施一周多时间,我市市区各大酒店、餐饮业是否严格执行?为此记者实地走访了中心城区部分酒店、食肆,一探究竟。
“低消”让人望“厢”止步
记者走访了市区五星级酒店和海鲜中餐厅、茶餐厅、西餐厅等食肆,发现有些食肆仍保留最低消费。在市区一五星级酒店的顶级日本料理店,记者了解到,欲坐包厢必须达到每人400元的消费,否则只能坐在大厅;同样,在衡山路的一临街的日本料理店,因为包厢少,所以也设了最低消费600元。
中午时分,记者来到黄山路一家吃早茶的酒楼,由于是在饭点时间,顾客大排长龙。记者问服务人员询问坐包厢是否需要最低消费,得到的回答是“不用最低消,可是除了点茶点之外,还需要点我们餐牌上的中餐。”正在一旁排队的市民黄先生对记者说:“那这不也算是变相的‘低消’吗?”
随后记者还走访了市区天山路的一茶餐厅,据服务员介绍,包厢的最低消费是388元,当记者问起最近刚发布的《办法》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时,服务员则避而不管,声称:“这个我们不知情。”而在华山路一高级西餐厅,一个能容纳十人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800元,让人望“厢”却步。
“服务费”“开瓶费”仍在列
记者在市区一五星级饭店看到,餐牌上都标示着“每位客人收取15%的服务费”。记者在走访中出现,收取服务费的现象在市区各大餐馆、酒店中普遍依然存在,从10%到15%不等。采访中不少消费者也提议:“既然《办法》取消了最低消,那‘服务费’何不一起禁了?”而市区多数食肆都写着告示请勿自带酒水,当消费者自带酒水时,店家则会收取每瓶50元至100元的“开瓶费”。一食肆店家告诉记者,“开瓶费”是视乎消费者的选择,是自愿的消费行为,并不是《办法》发布后新增的收费项目。
市民大多支持
业界褒贬不一
对于新施行的《办法》,不少市民持支持态度。网友“天天蓝”称:“太好了!希望各大餐饮店都能严格执行,以后天天都能下馆子啦!”业界人士则表示,出于种种原因,《办法》无法及时执行,望市民理解。“我们店就那么两三个包厢,能容纳多人用餐,自然费用也较高,如果两三个人来了就想在包厢用餐,也挺不合理的,具体执行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认为西餐厅店长阿梅告诉记者。市餐饮协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我市各大海鲜酒楼、大排档等一般都没有设置‘最低消费’这个规定;但新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有法可依;但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实际情况,考虑包厢的实用性、经营性。因此,在保证餐饮业不乱收费的情况下,政府也应重视市场的调节作用。 ”
□ 本报记者 陈若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