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培娜见习记者陈翊)为深入推动我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我市日前下发《潮州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昨天上午,市人社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潮州分行正式签订“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为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进一步将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的一项贷款业务。根据《实施办法》,持有潮州户籍,男性年龄18-60周岁、女性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且正常经营超过6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为邮储银行潮州分行,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申请该贷款的受理机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借款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将按照实际利息发生额据实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