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媒体记者”通过“暗访”掌握了大量旅馆业违规经营的“证据”,要求地方政府在1小时内给予40000元“掩口费”,否则就要进行曝光。这起闹剧的“主角”、假记者郭某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向警方报警之后,却被办案民警戴上了手铐。日前,普宁警方仅用约6小时,就侦破了这起假冒记者诈骗案,冒充记者的男子郭某平(39岁,四川省平昌县人)在普宁市“暗访”期间被识破,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省级媒体记者”举报警情
3月19日8时56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自称龙某峰的男子报警求助,龙某峰称其为某省级媒体的新闻记者,准备去占陇镇暗访,拍摄旅馆业违规情况,希望得到当地警方帮助。接报后,110报警服务台立即指令普宁市公安局处置。普宁警方按报警人留下的联系电话与其联系,在交谈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该男子言语十分可疑,引起了警觉,随即将情况向普宁公安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马上将情况报告普宁市委办公室,请求派员协助对“龙某峰”的身份进行核实。
缜密侦查,假记者现“真身”
市委办工作人员与“龙某峰”取得联系,“龙某峰”自称是某省级媒体的记者,手头已经拍摄有占陇镇旅馆业违规经营的视频,要求给其40000元作为掩口费,并通过手机发给工作人员一个银行账号,要求必须在一个小时内把款项打到该账号,否则就要曝光普宁市占陇镇旅馆业违规经营的问题。这名“记者”还放话进行要挟:一旦曝光,当地政府相关干部将会被撤职处理。
经过一番周旋,警方及普宁市委办工作人员均认为“龙某峰”的言语对答及行为与其自称的记者身份严重不符。普宁警方很快与相关省级媒体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单位确有龙某峰此人,但龙某峰本人目前正在广州,并没有出差任务。由此,警方断定这是一名假记者,遂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由于这起案件较为敏感,经认真核查后,普宁警方遂将该案以诈骗案立案侦查,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揭阳市公安局。获悉案情后,揭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耀琪等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业务部门支持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四川籍男子郭某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掌握了其经常在汕头市辖内活动等规律。在汕头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 3月19日15时左右,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汕头警方在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宾馆门口将赴约见面的郭某平抓获。
真假记者面对面
面对审讯民警,郭某平先是称自己为某省级媒体的记者龙某峰,并且有授权书及记者证。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记者证时,又说自己不是编内记者,是该媒体的“特约记者”,并且对审讯民警叫嚣:“我是记者,你们没有权利审讯我!”面对气焰极其嚣张的“龙某峰”,民警依法对其言行做了审讯笔录。3月19日20时许,当闻讯赶来的省某媒体记者龙某峰出现在普宁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时,不久前还趾高气扬的假货“龙某峰”变成了斗败的公鸡,低头不语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平对其冒用龙某峰记者身份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查中,郭某平还交代了2013年7、8月份,其冒充某省级媒体记者龙某峰的身份,以要曝光陈店镇加工死禽类食品为由,打电话给汕头市潮南区某单位实施诈骗。
目前,郭某平已被普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让新闻敲诈“无缝可叮”
张夏阳
四川男子郭某平假冒记者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冒充媒体记者在社会上招摇撞骗,郭某平并非第一人。“假记者”往往以舆论监督为由,抓住诈骗对象自身存在的某些问题实施敲诈勒索。这正应了一句老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近年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不少高官巨贾因被媒体“曝光”而落入法网、受到惩处者绝非个别。那些屁股不干净的官员老板一听记者暗访就心虚腿软,总是千方百计找关系、托人情“摆平”事情;于是乎,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从中发现“商机”,通过种种手段挖出诈骗对象的“痛脚”,以记者“暗访”为幌子行敲诈勒索之实。
事实上,社会上不仅有“假记者”在招摇撞骗,新闻队伍中同样存在个别利欲熏心的“真记者”,违反新闻宣传纪律、违背职业道德,假借暗访、曝光之名收取“掩口费”、“感谢费”以中饱私囊。不管是真记者也好假记者也好,所有新闻敲诈行为都只有抓住了诈骗对象的“软肋”才有“文章”可做,假如当事人身正行端,行骗者也就无从下手,最终只能“碰一鼻子灰”,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防止“假记者”等新闻敲诈闹剧反复上演,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取缔打击只是治标之计。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遵纪守法,特别是为官者做到清正廉明、克己奉公,为商者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敬业,那么,以舆论监督为名行诈骗之实者就将“无缝可叮”。
冒牌记者郭某平面对真记者龙某峰哑口无言。通讯员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