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揭阳新闻网报道,10日16时许,普宁市公安局在南径镇一书店抓获非法销售气枪铅弹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雪(女,39岁,普宁人)等2人,现场缴获气枪铅弹1467发。经审查,2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今年来在该书店出售气枪铅弹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介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均属于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