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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借“暗访普宁”为名,索要掩口费



  普宁市公安局日前破获一起假冒记者诈骗案,冒充记者的男子郭某平(39岁,四川平昌县人)在普宁市“暗访”期间,被当地警方识破,现郭某平已被刑事拘留。

  “暗访”记者索要掩口费

  3月19日8时56分,揭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个自称为龙某峰的人的报警求助:龙某峰自称是广东卫星广播某栏目的新闻记者,准备去普宁市占陇镇暗访拍摄旅馆业违规情况,希望得到当地警方帮助。110遂指令普宁市公安局处置。

  普宁警方与龙某峰联系上后,细心的民警发现此人言语十分可疑,引起了警觉,随即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马上上报普宁市委办公室,请求派员协助对“龙某峰”的身份进行核实。

  普宁市委办工作人员与“龙某峰”取得联系,“龙某峰”自称是广东卫星广播某栏目记者,其手头拍摄有占陇镇旅馆业违规的视频,要求4万元作为掩口费,并通过手机发给工作人员一个银行账号,并要挟称,一个小时内不见钱到账,就曝光上述视频;并称视频一旦曝光,将会有相关干部被撤职处理。“龙某峰”的这些言语及行为与自称的记者身份严重不符。

  电台确有此人却并未出差

  随后,普宁警方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该电台确有龙某峰此人,但龙某峰本人在广州,并没有出差任务。由此,警方断定这是一名假记者,遂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恶劣,经认真核查后,普宁警方将该案以诈骗案立案侦查,并报告给揭阳市公安局。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四川籍的郭某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了解到其经常在汕头市辖内活动。3月19日15时左右,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汇同汕头警方在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宾馆门口将赴约见面的郭某平抓获。

  面对民警,郭某平仍坚称自己是广东卫星广播的记者龙某峰,并且有授权书及记者证。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记者证时,他又说自己不是编内记者,是广东卫星广播某栏目的“预约记者”,并且对审讯民警叫嚣:“我是记者,你们没有权利审讯我!”

  真假记者审讯室“喜”相逢

  3月19日20时许,当闻讯赶来的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龙某峰出现在普宁市公安局的审讯室时,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假货“龙某峰”变成了斗败的公鸡,低头不语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平对其冒用龙某峰记者身份实施诈骗的犯罪经过供认不讳。郭某平交代了2013年7、8月份,其冒充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龙某峰的身份,以要曝光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加工死禽类食品为由,打电话给汕头市潮南区某局实施诈骗,经多次摧打电话,今年3月18日,潮南区陈店镇相关部门汇款8000元到郭某平指定的账号。

  目前,郭某平已被普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信息时报揭阳讯 (记者 林明声 林鸿 通讯员 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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