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没钱怎么办?正道:找工作、做生意赚钱;邪道:获取不义之财。这本应是道简单的选择题,但还是有不少的人选择错误。现年仅22岁的小贵,就选错了答案:靠抢劫、盗窃“发家致富”。
2013年2月至5月期间,没有工作,整天无所事事的小贵萌发歪念头,与朋友“组队”抢劫和盗窃,捞快钱致富。初次在揭西县金和镇抢了开废品收购站的夫妇,得到5000多元现金后,小贵发现钱原来可以来得很容易。于是,他和他的“小队”便不断在揭西县、普宁市多个乡镇抢劫,拿着真刀和假枪抢到了上万元现金;有时觉得抢劫风险大,就入室盗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法无天的犯罪躲不了公安机关的追捕,2013年5月21日小贵等人被刑事拘留,6月20日被逮捕,11月14日被提起公诉。法律的制裁来得十分迅猛!
法庭之上,法槌之下。宣告的是对小贵的严惩――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人生的美好年华,就这样被高墙重重束缚。
法官释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案主办法官张本真认为:被告人小贵无视国法,多次结伙作案,因此给予数罪并罚;鉴于小贵归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42000元。
掩卷常思
22岁,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龄,然而就是因为抢劫、盗窃,让一个本可以意气风发、创造辉煌的青年锒铛入狱,接受十五年六个月的监禁。22岁到37岁这个黄金般的青春时光,就将在监狱内慢慢消逝,这个悲剧让人感叹,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源就在于“取财无道。”
22岁的小贵,无所事事,没有学一技傍身,也没有勤劳致富,只想着怎样捞取“快钱”,轻信“富贵险中求”这种诱人犯罪的思想。出来混的,最终都是要还的。一个人经常在悬崖边行走,总有一天会掉下万丈深渊。以身试法,小贵不是没有想过其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但对钱财的渴求和冒险心理的作用,使他一次次将自己推向身败名裂的危险境地。
抢劫盗窃,形同玩火,一旦引火烧身,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赚钱的方法有很多,正儿八经学技术、打工、做生意是来钱慢,但最起码心安理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正道上行走,刚开始道路会比较坑坑洼洼,但只要方向是对的,一定能采到鲜花、收获果实。被关在高墙内的小贵,用十五年六个月的巨大代价,换取的不过就是当时吃几顿好的宴席和买几件高档的衣服。一个人如果耐不住金钱的诱惑,老想着赚快钱,就一定会出大事的。小贵的惨痛经历,值得每一个年轻人深刻反思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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