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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分家”习俗漫谈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大的家庭分拆成若干个小的家庭,即一个大家庭的解体,多个小家庭的组成。分家并不是解除家庭关系,主要是确立新的各自独立的经济关系,同时旧的经济关系宣告解除,故分家之后,有“亲兄弟明算账”之说。其主要内容是分财产,分父母之私产,积蓄;当然,相应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赡养老人,亲戚“交陪”等等。如父辈欠下债务,要协商摊派,所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树大分叉,人大分家”,分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潮俗“分家”从仪式到内容等有显著的地方特色,也折射出潮人的某些生活习俗和人性特征。
  潮俗分家指的是同一家庭里的兄弟分家,姐妹们是无权参与的。潮人大都聚族而居,家族观念浓厚,一向重视家族血缘关系,以义族为正统,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昔年,一般不准许女子赘婿,族内若有单女户,得将女儿出嫁而另择族内子弟过继,以保持族内血统纯正。潮人把女儿叫做“走仔”,长大了要嫁作他人妇的,是要“走”的,不具备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故有“惜外孙无。èn)吞”一说,反映潮人重男轻女,比较现实和功利  。
  民国以前,潮汕人崇尚大家庭,重视礼教家规。宋、元、明、清诸朝,多有数代同住,不行分家的大家庭。世俗以家口大,同住的辈数多为荣誉。有四代同堂,甚或五代同堂者。凡一大家庭中,先提分家者即被视为“败家精”,也有不能同甘苦共富贵之嫌,是要受到家长斥责和乡人讥议的。只有极少数开明的父母主动要求分家的。民国时期,政府曾倡导分家。解放后,政府大力提倡小家庭,打破宗派房界观念,反对联宗汇族活动,家庭结构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改变而出现变化,分家之俗深入民心。
  潮俗分家一般在姐妹大部分出嫁,兄弟大都已完婚之后。日期常择农历六月初一,俗称此日“柑分念(意片)柚分片”,分后同样发达。分家仪式一般由母舅主持,这叫做“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无法由母舅充当,就要从“家后”(母亲的娘家)另选一个人来代替。这主持人的身份,说明潮汕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缘观念遗风。分家需要“中人”,即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同时请来伯父、叔父等当监督人,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势强占。
  分家之前,父母可以事前先与儿子们充分协商,议定初步的分配方案。昔时普通家庭没有什么大的财产,最大的物产莫过于房子,因此很多人特别是乡村的农民把建房当成一件大事,并以多少个儿子建多少房作为一生勤劳操作的目标。一般来说,长子可分得最大或最新的一间,下面依次分配,往往幼子只能住边角,故有“尾仔弟企厝耳”之说。房子一般交错分配,即每人东一间西一间,不连在一起,预防以后闹不团结。财产不外是一些生产用具和日常用品,分家时按份额分成若干份,按长幼顺序依次挑选。往往长子分得父母当年结婚时使用的旧家具,意味继承父母的衣钵,这一点与中原其他地区是相同的,即“传谪”。幼子未完婚的,分家时要另外留出娶老婆费用等同价值的财产,或向已婚兄长摊派现金,俗称“嬷本”。由于潮俗有“大孙当尾仔”之说,故其所在的小家庭可获得半份的家产。大孙,正统意义上讲,应是指长子之长子。父母自己往往也分得一份财产。
  财产分完,按协议写成书面并签名加盖指模,一式几份各自保管,还要选择吉日分灶。兄弟各人的岳父家,都要在这一天送来各种厨房用品。潮俗认为东西在凌晨之后越早送来越好,据说哪个兄弟的岳父家最早把东西送达,旺气就最先归他这一家。这就苦了小舅子们,为了使姐夫或妹婿兴旺发达,即使寒冬腊月,也得赶在天亮前把东西挑到门口等待,门一打开,大家争先恐后往里挤。有些地方在分灶这一天,父母还要从原来合伙的灶里取出燃旺的木炭或柴火分给各兄弟当作火种,点旺各人的新灶,并用它做第一顿饭,象征着虽然分了小家,但大家庭的火种不灭,“薪火相传,代代不灭”。有的人家分火种时,父母还要即兴做“四句”。
  分家之后,父母有的轮流到各个儿子家吃饭,俗称“食伙头”;有的则别起炉灶,子弟们则需逐月向父母交纳一定的谷、钱。如果祖父母尚健在,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也有协商各自负责赡养父母或祖父母的情况。如果家中尚有女儿未出嫁,则由父母安排或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但往往小姑子的待遇很差,潮俗有“姑嫂死不相送”之说,因此小姑子们往往愿意与自己的父母同住同吃,如果父母“食伙头”,那么也愿寄附这一家兄长。其他成分的家庭成员,依附情况由大家协商安排。亲戚接待一般是轮流,轮到就要负责安排伙食。例如两兄弟,可以兄为单日,弟逢双日。也有的是选择性与亲戚“相行”、“交陪”。潮俗分家大致就是如此,当然也有另外。所谓“俗”,即指一般,大致如是,不一而足也。
  不可否认,分家是不可能完全公平的,也有的父母确实是偏向,就像老一辈说的“十指伸出有长短”。一般来说兄弟们在分家前关系都是十分要好的,也不会计较太多的物什,倒是妯娌们为争点物什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有的因此弄得有了间隙,埋下积怨,由女及男,弄得兄弟不再“相行”,故有“潮汕无好兄弟”一说,实是妯娌们所致,至少是重要的因素。故兄弟和好一般来说妯娌不能太计较一点小得失,这一点很重要。正如分家时“老大”的两句“开头白”所说,“骨头会生肉正切要”。分家之后要靠自己的奋斗开辟一番新的天地,不能只守住父母的那点财产,这才是最重要的。分家之后,要负责赡养父母,照顾妻儿,把一个家庭理得井井有条。因此,分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仅是确立新的各自独立的经济关系,而是要男人们独立负担相应家庭社会责任和义务。
       现在,提倡少生优生,独生子,独生女很多,分家之俗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人们所遗忘。儿子也好,女儿也罢,“掌心掌背都是肉”,子女们都有权承继父母的财产,相应也有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这说明,任何时候权利和义务都是辩证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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